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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20   点击数:

为推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学校2017年继续开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该奖项按学术成果进行奖励,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最多提交两篇最高级别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能再次申报此奖项。

二、申报标准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前两位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

2.学术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 翔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须提交材料:

申请信息: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至导师审核意见,单位评审推荐意见不必填)纸质1式5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附件2、2017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备注栏内填写附件3、2015SCI表中学术成果发表期刊向对应的序号。

成果证明:学术论文须提交论文原文、论文检索证明、他引论文首页纸质1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发明专利须提交专利证书及可推广应用证明纸质1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sdumath@163.com,纸质材料3月23日下午16:00之前交  至912房间。

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材料名-学号-姓名-,如:申报表-201520001-丁**、成果证明-201520001-丁**;等。

2.审核及推荐:推荐成果相关材料提交专家组评审,确定推荐成果排名。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报研究生院。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提交成果信息不实将不能获得参评资格,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自负。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附件12017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表:2017-03-20-15

附件22017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2017-03-20-93

附件3、2015SCI分区表2017-03-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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